更新时间:2022.02.09
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是一个概念。都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合同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简而言之,就是抗辩对方的一种权利。在合同中双方都负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并且负有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享有暂时不履行的权利,即另一方享有抗辩的权利。行使其权利,前提条件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有先
行使不安抗辩权之后,合同履行期是否会发生改变有两种情况: 1、先履行方中止履行 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有权中止履行。所谓中止履行,就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履行义务仍然存在。
当产生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要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中止履行,否则在未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中止履行将会产生违约责任。合同的中止履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应该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不能
债权包括追偿权,但是合伙债务的追偿权属于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不属于债权,担保追偿权是保证人向债权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后,所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法定权利,具有独立性。
行使双务合同抗辩权的性质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 3、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适用于有先后履行
工程承包人的抗辩权的行使如下: (一)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或者未按合同提供施工条件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或者工期顺延; (二)发包人没有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拒绝交付工程、拒交工程资料。
合同法已废止,依据民法典,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存在不安事由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先诉抗辩权既可以在诉讼或者仲裁之前、诉讼或者仲裁的过程中或者强制执行程序中行使; 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