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最多是一个月。一个月内发现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未发现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逮捕嫌疑人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查明后,公安机关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
拘役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如果有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规定,被
报案人不能要求警方拘留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拘留条件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
检察院拘传犯罪嫌疑人的地点选择有两种情况: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其住处进行讯问。对现场发现的,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对嫌疑人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同种数罪,原则上无须并罚,只要在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范围内作为一罪从重处罚即可以实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可判刑的时间根据犯罪事实确定。若没有犯罪事实的,则拘留后会被释放。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
嫌疑犯最多可以被拘留37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1、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 2、是否逮捕是由检察院根据证据是否充分而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不予逮捕,但不予逮捕并非意味着无罪。当公安机关认为有罪,而检察院认为无罪时,检察院会出具不予逮捕决定书,公安机关接到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