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收养法》的宗旨是保护合法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收养领域的规范性文件。现行的《收养法》是在1991年颁布,1998年修订,1999年施行,一些规定都是在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制定的,比如收养人的条件: (一)无子女且只能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孤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
收养人条件具体如下: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孤儿的条件如下: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实施后无子女变更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而且还要求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
收养孤儿需要以下法定的条件: (一)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到潍坊孤儿院领养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孤儿院领养条件: 1、领养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领养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领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4、有抚养能力; 5、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6、年满三十周岁。
领养孤儿在民政局办理领养手续,涉外领养的话还需要做公证,至于手续最好还是亲自到当地民政部门。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5、丧失父母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孤儿,可以被收养。收养10周岁以上孤儿的,须孤儿本人同意。
收养孤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
收养孤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有: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收养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子女是否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