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股东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股东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由,是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确立的,与清算责任纠纷相比,是总则性案由,当其他案由均不适合案件具体情况时,才予以援用的。
股东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顾名思义就是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独立法人的地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实务中,常见的是股东恶意掏空/转移公司财产、股东不依法进行清算、股东在清算程序中不配合清算三种情形。此时,对于债权人而言,即可以“揭开公司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处理方式: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当控股股东利用股东地位侵害公司利益或者中小股东利益时,我建议其他股东行使以下权利,来维护公司或者自己的利益: 1、股东可依法行使知情权,例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查阅会计账簿等; 2、股东可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股
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若公司法人滥用了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损害了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需要对公司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不滥用股东的权利,在法律规定和章程
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维权方式为: 1、董事、高管因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给股东造成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起诉请求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建议其他股东行使以下权利,维护公司或自身利益: 1、股东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权,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账簿等; 2、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公司以
当控股股东利用股东地位侵犯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时,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 1、股东可以依法行使知情权,如查阅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账簿等; 2、股东可以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的权利; 3、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股东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