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当事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当事人在撤回先前提出的行政复议后,如果行政复议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且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以下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
行政复议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有执行权的机关可以自行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不服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执行处罚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提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进行强制执行之前,会通知到当事人,作为被执行人有申辩的权利,也有救济的手段。
行政强制执行是能申请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强制执行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
大约四十五天,因为公司注销流程需要进行公告,而公告的日期是四十五天。公司工商注销流程有: 1、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注销备案》,需要以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等; 2、登报公告四十五天; 3、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税务注销后大约是四十五天注销工商。注销流程:经营者要到公司主管的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提交公司的清税说明,先去国税局注销国税的税务登记,再去地税局注销地税的税务登记,之后进行45天的登报公告,然后去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最后去银行注销银行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