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有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由如下要件构成的: 1、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由过失构成; 3、客体要件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 4、客观要件由行为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
具备下列要件的,可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即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执行判决、裁定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司法工作人员。
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按照下列标准量刑: 一、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里的过失,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3、主观上行为人是过失的心态; 4、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观表现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 3、犯罪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构成: 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3.客体是侵犯了司法程序以及司法活动;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