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6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象为各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需要的犯罪构成: (一)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四)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四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三、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
符合以下要件才会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构成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就应当立案追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影响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
符合下列要件可判断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客观上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行为人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