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有借公款一般不属于职务侵占。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
有借条借公款一般不属职务侵占。职务侵占会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但是对于员工借款行为并没有表现为职务便利。 认定职务侵占罪应当从以下考虑: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借用公款的当事人有借条的,一般不属于职务侵占。职务侵占要求犯罪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此目的并且持有借条的,一般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构成要件的,是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有借条借用公款一般不属于职务侵占。职务侵占要求犯罪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此目的并且持有借条的,一般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且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相关构成要件的,是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
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污贿赂类行为,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等;滥用职权类行为,滥用职权、报复陷害、挪用特定款物等;玩忽职守类行为,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环境监管失职等;徇私舞弊类行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
会。一人公司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公司财产进行非法侵占时,如果数额达到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是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一定构成抽逃出资。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有的行为。至于什么情况下向公司借款会构成抽逃出资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实践确定。 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
事后分利如果满足以下要件的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1、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2、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3、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
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且一般情况下属于多方法律行为。公司设立需要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不属于。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非法行为,一般不属于职务侵占。如果行为人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行为,且有职务侵占的行为,那么可以构成职务侵占。
以他人的名义结账打欠条,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但以他人的名义实施了上述行为;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构成表见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