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隐名股东不可以要回出资。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隐名出资情形下,股东资格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认定。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
隐形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隐名股东一般是合法的,但是如果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隐名股东则是不合法的。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
股东一般可以代为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
股东可以不出资。出资并非成为股东的前提条件,比如接受赠与所得,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管理规范前提下,法律支持股东意思自治,包括股东的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以及表决权和分红权的约定等等。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 但有限责任
股东可以代出资,法律对此并没有进行限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以公司名义在下列情形是能回购股东的股权: 1、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该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
股东可以不要求公司返还出资。股东出资后财产就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股。
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权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股东才能够请求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的。比如说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五年连续盈利等这些特殊情况。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减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当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隐名股东是指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