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因此母公司的债权债务独立于子公司。但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属于独立的法人,因此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债权债务有法律关系。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
总公司作为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两者之间债务承担如下:第一、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属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对企业法人的债务可以
子公司的债务总公司一般是不承担的。但若子公司资不抵债的,母公司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或认购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子公司的债务不会由总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公司挪用了子公司的财产或者没有足额出资。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因此母公司的债权债务独立于子公司。但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属于独立的法人,因此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债权债务有法律关系。
总公司的债务能够由分公司承担。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一部分,其财产属于总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因此,总公
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进行承担,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但是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应由其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总公司可以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律主体,一旦分公司出现经营风险,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在小额诉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
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不需要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债务通常不涉及负责人。执行后未履行支付义务的,可以列为失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应当提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