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公司的债务能让股东承担,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则以其全部的财产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之后存续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如果公司分立的,则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转让原公司的债务承担方式: 1、如果双方在转让时签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的,原企业的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 2、没有约定的,转让前需要清偿债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根据《公司法》规定得知,子公司虽然是由母公司设立的,但他们之间都是相互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母公司的债务在法律上来说,子公司是没有义务去承担偿还的责任。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总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列分公司为民事责任主体应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故诉讼时,也可以列总公司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责任。一般判决分公司承担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经济上,它们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但一旦发生债务关
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实施。这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违法分包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有经营活动均受总公司指挥,对总公司负责。
公司分立后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的确认办法: 1、分立前产生的债务,应当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分立前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分立后产生的债务,则由债务人自行承担清偿责任。
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公司债务通常不涉及负责人。执行后未履行支付义务的,可以列为失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应当提交
分公司转让前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无独立财产,财产所有权归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有权利和义务,其经营收入归总公司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债务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但出现股东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滥用股东权力,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但出现股东出资不实、虚假出资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滥用股东权力,损害债权人利益,要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分立后,之前所欠的债务依法应由分立后的公司负责清偿。债权人也可以在公司分立前就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协议的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一方请求自己的债权,要求履行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