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分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另外的分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能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可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和分公司有连带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经济上与总公司统一核算,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清偿;公司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的承担责任为直接清偿责任。《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实际归总公司所有。
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由总公司指挥。
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用公司财产偿还,法人代表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是独立于股东的,所以,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偿还。不足偿还的,公司可依法申请破产。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法
公司债务法人可以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债务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
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应该是公司承担,与股东无关。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分公司债务可以起诉总公司。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承担。债务人起诉总公司的,可以将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判决分公司履行债务,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
子公司债务通常是由子公司以其独立财产自行承担的。公司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与母公司虽然在事实上存在控制关系,但在法律上互相独立。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分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