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部分保
连带债务的担保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如果约定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债务的担保责任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如果约定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 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处理。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 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主债权的全部、利息、违约金、损害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连带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责任的既有债务人,又有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担责。
如果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一般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同中若有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