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公司资不抵债,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只有法院宣告破产后,才能进行破产清算。
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税收需要进行清缴补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房地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赔偿的五大顺序如下: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预售商品房消费购房人请求权、消费购房人支付的定金本金、劳动债权等。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如下: 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 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 4、破产费用及共益
财产保全需要交纳的费用是根据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确定的,法律规定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最多不得超过500
不适用破产清算的有下列财产:破产申请受理时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例如出卖人在当时发给债务人的货物,但债务人尚未收货也未全部付款的;以及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企业破产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1、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2、实施财产清查、清理,编制财产清查清册,调整会计账务,编制财产清查资产负债表,并过渡为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3、落实其债权、债务,依法收回企业债权,确认债权人债务; 4、依法界定破产财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抵押权针对于所担保的财产优先受偿,而且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对于破产费用在没有担保的财产中优先受偿。因此,担保债权优先于破产费用。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职工的工资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所以公司申请破产的,公司职工的工资是优先支付的,应当是全额工资。如果公司资产不够工资的,应根据比例平均发放给每一个人。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