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界定: 1、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2、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有配偶的人再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界定: 其一,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 其二,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
离婚后还以夫妻名义同居,孩子身份不变。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
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
已经结婚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涉嫌重婚罪,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没有事实婚姻一说,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不存在离婚之说法。只要在诉讼请求中间写明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实之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
首先,即使夫妻分居多年,在法律上也还属于夫妻关系,并不会自动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其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名义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也需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