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2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
回避制度是为了维护庭审公平的制度之一。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等。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
犯罪分子。刑罚只能处罚犯了罪却被法院判罪的犯罪分子。刑法不能用于无罪的其他人身上。刑罚的内容是对犯罪人一定权益的限制和剥夺,给犯罪人造成痛苦,以惩罚犯罪。惩罚性是刑罚的本质属性之一。这有别于民事制裁,并且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强制)方法。它可
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回避的适用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
行政回避的决定主体是院长,一般是可以决定审判人员或者是书记员、翻译人员进行回避;如果侦查人员或者是侦查阶段的书记员,那么作出回避决定的是公安机关负责人,这都是有规定的。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三个方面: 首先是刑法的生效时间,意思是刑法从什么时间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公布之后,确定某一具体时间点开始生效; 第二是刑
离婚前夫妻债务承担的主体是谁的问题,首先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共同承担,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作为债务人的丈夫或者妻子一方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只有一方签名但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