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在外地登记结婚一般是不可以的,结婚登记必须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结婚登记中双方异地能否取得结婚证,这里我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回答。男女双方异地只要有自愿结婚的意愿、达到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可。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亲自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完
结婚证是否可以在外地领要看具体情况。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所以,只要任意一方的户口在此外地就能领结婚证。如果双方的户口都不是此外地,那是不能领结婚证的,不过部分地区开放了跨省跨区结婚
在外地可以办结婚证,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所持的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者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签名或者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
结婚证不可以在外地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女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不在本地可以离婚。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
以下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3、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夫
不可以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
离婚诉讼,我们一般应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适用情形如下: (一)如果案件中作为被告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在中国居住,并且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涉及婚姻、收养等身份关系时; (
男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女方起诉离婚的,如果是男方下落不明的,也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应去被告经常居
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起诉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的,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则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所以如果是男方要起诉离婚,就可以去女方所在地起诉;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下落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