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我国的宅基地可以依法登记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人应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登记、资料审查通过后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并拟经办意见,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变更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宅基地的使用权补偿,应该按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只有其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分为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两种。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因此前者的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发放给宅基地的使用者。但是,宅基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赠予,但是有条件限制。 同一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可以有条件流转,但转让后转让者将不能再取得新的宅基地,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所以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与他人,但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例如受赠方为缺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的、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这个权限仅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我国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能超过省或区市规定的标准,具体的标准还是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部分内容如下: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具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宅基地所属类型不同,这种使用权行使年限也不相同。 农村宅基地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宅基地是国有
宅基地使用权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能转让,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农村办理宅基地证流程如下: 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
宅基地使用权办理需要以下手续: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进行初审; 4、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