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顺位抵押,俗称“二次抵押”,是指将已做抵押获得贷款后的房产,其市场价值大于所抵押债务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贷款。既可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同时也向房产“二次抵押”开闸。房屋本身是不动产,并非货币,利用相关的金融贷款政策,盘活资产,有利于资产的优化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相关事项予以记载的行为。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来说,抵押权的法律效力从其办理抵押权登记时开始,而对于不动产的抵押权登记来说,抵押权是从双方的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的贷款方式。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以拍卖所得款项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
顺位抵押的意思是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一般来说,预抵押指的就是预抵押登记制度,这是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者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面形成的预抵押登记,用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力。预抵押登记可以保护购房买卖双方的权益。
房产抵押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其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等到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可立即宣告终结。但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建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的行为。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抵押生效。
抵押公证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对抵押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予以证明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其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
关押可以折抵,但有一定的条件。看守所主要是用来关押未决犯(还未拿到生效判决的被告人、犯人)的地方,如果判决生效,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就会把犯人送到监狱执行。看守所属于公安系统管理,监狱则属于司法系统管理。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在正式的判决
顺位抵押是指就同一不动产设定多个抵押权,多个抵押权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在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先后顺序优先受偿。顺位抵押的意义在于同一不动产上设定有多个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先后顺序行使权利,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人具有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