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当事人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可提起再审。一般来说,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如果当事人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可由本人进行申请审判监督程序。有三种启动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能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签字一般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的确认。 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送达,即为由当事的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给当事
交通事故起诉状需要写明的内容为: 1、原被告双方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等; 2、写明原告的具体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被告所需赔偿的各项目的具体金额; 3、写明交通事故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可按照交警部门写的书面认定事故
交通事故拒赔这么办:交通事故是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的。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
出了交通事故应该这么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
车祸赔偿不满意是可以起诉的。 只要当事人的起诉符合规定,人民法院就得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条件:原告要和本案有关,比如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的姓名等情况要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要详细;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在车祸中导致人身伤亡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损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对方投了交强险的,由其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如果超过限额的,由责任人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受害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赔: 1、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不赔偿的情况,受害方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帮助,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并要求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调解时应当注意: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双方协调完成签订调解协议后
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找不到,受害方或受害方家属可以要求交强险进行赔付,交强险赔付不足或者未购买交强险的,可以请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如果肇事者仅仅是机动车的使用人,那么一般是由使用人来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在有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的处理办法:1、应当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2、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按照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3、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的处理方式为: 1、当事人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2、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事宜申请交通警察进行调解处理; 3、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事宜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处理。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