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的话,认定书在交警部门会有存根,不会影响到事故的处理,当事人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编号,到当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部门去复印该责任认定书的存根联就可以,是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有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根据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的规定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 2.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双方平等承担事故责任。 3.非机动车之间或者与
一般来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有错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根据法律规定,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出责令交通事故的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1、案件事实不清的; 2、案件主要证据不足的; 3、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存在过期的说法。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不具有执行性,也就不会过期。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
交通肇事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经过; 3、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解决办法: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遗失的,当事人可以到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复制、查阅,交警部门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是有存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