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事实婚姻可以私下协议。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构成事实婚姻。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可以对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但是如果要离婚则不可以协议离婚,除非已经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了结婚登记。
事实婚姻不可以继承遗产。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现在有子女的不算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不是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如果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只会构成同居关系,双方有子女的,其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
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有遗产继承权。但目前来说,只有1994年2月1日以前才存在事实婚姻,如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共同生活只能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的男女不互相有法定继承权。
事实婚姻也可以分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 1、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事实婚姻一般不可以自动解除的。应当依照一般的离婚程序办理,协议解除或诉讼解除。我国法律规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且该同居关系应当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
事实婚姻不同于同居,事实婚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确定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则需要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不能自行解除。如果只是同居关系,则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
《民法典》规定是否属于事实婚姻与是否有子女无关。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其余情况下的生育不属于事实婚姻。
这个还真不一定,要分两种情况来说。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 1、产生前提不同。无效婚姻因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产生,而事实婚姻因双方符合前述条件而未登记结婚产生; 2、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事实婚姻效力等同于合法有效婚姻关系; 3、其他不同
我国《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下列条件的婚姻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1、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男女双方必须是出于完全自愿以夫妻共同名义生活的; 3、必须达到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的法定婚龄; 4、双方不是直系血亲之间、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关系; 5、双方不患有
1、从法律上说,事实婚姻是一种不合法的婚姻关系,它不受法律的保护;而合法婚姻是经《婚姻法》确认的婚姻关系,它不论何时何地都受法律的保护。 2、从人身关系上说,合法的婚姻关系一旦确立,夫妻双方即享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任何情况下一方都不能随便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