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7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 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已构成肢体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亦应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防卫过当在一般情况下是过失犯罪,且绝大多数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少数情况下也可能是间接故意犯罪。一般来说,防卫人在实施防卫行为时,其主观上是出于防卫的目的,损害的产生,是他
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伤害致死罪区分的关键主要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前罪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其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而后罪没有犯罪的故意,是由于过失致人死亡。
故意伤害死亡显然是建立在故意伤害的前提下的,而过失死亡没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在故意伤害致死的情况下,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往往表现出过失的心理态度。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前罪有伤害他人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自首,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根据主观方面的不同,如果是对死亡结果出于故意,那么是故意杀人罪。如果是出于过失,那么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
过失致人死亡罪量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与其他过失犯罪为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只有在一般场合过失致人死亡构成本罪,在特定场合致人死亡则不构成本罪,例如:在交通运输中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
没有过失导致人死亡罪,只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构成本罪的,应该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当受害人死亡后,行为人还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看是否符合以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可申请取保。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哺乳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羁押期满,但案件还没办结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而赔偿也是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因此过失致人死亡自首已赔偿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