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登记涉外婚姻的程序是:内地居民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材料,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
关于婚姻效力是不可以上诉的。法院作出婚姻效力的判决属于身份类型的判决,身份类型的判决一经作出就会生效,当事人没有上诉的权利。如果是涉及到婚姻中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那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依法提出上诉。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内地结婚、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的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且出具身份证或户口本、通行证或旅行证件、经公证的没有近亲结婚的证明等等。又根据涉外民事关系适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离婚、复婚三种。我国实行的是登记制的婚姻程序立法原则。婚姻登记是国家对公民的婚姻问题关心和负责的具体体现,也是对婚姻的成立、消灭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
在我国若是双方不在一个地点不能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手续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的要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婚姻登记手续齐全,半个小时即可办理完毕,需要提供证件如下: (1)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包含户主页和当事人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涉外婚姻登记步骤: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1、婚姻登记处又称婚姻登记机关,即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包括初婚登记、再婚登记。 2、目前,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
一般情况下要求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即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涉外婚姻登记一般有以下的4个条件:1、在我国结婚的,适用民法典;2、结婚双方没有配偶;3、已达法定婚龄;4、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一起经常居所地的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在一
结婚登记证全国已经联网。除港澳台地区之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婚姻登记信息实现联网。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
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带齐以上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