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的关系: 1、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2、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构成应当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被欺骗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构成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被欺骗者犯罪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因此是不会构成共同犯罪的,此时犯罪的,应当按照各自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定罪。
构成生产伪劣农药罪的要件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违反了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农药,使生产遭受了较大损失。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一)缓刑不构成累犯,缓刑的执行在性质上属于刑罚的执行,那么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期满后可以成立累犯。缓刑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并对新的罪行进行见减后并的原则进行量刑处罚。缓刑考验期内仍然是对刑罚的执行
违规制造枪支罪的犯罪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及其这些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只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才有权从事枪支的制造或者销售。
一、从一重罪: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
共同犯罪中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所成立中止和未遂的区别包括: 1、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 2、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
未成年犯罪的不能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累犯问题,“前罪”是未成年人犯罪,只要刑罚执行的主要部分是在行为人成年后完成的,也不妨碍累犯的成立。当然,如果行为人刑罚执行的主体部分是在行为人未成年阶段完成的,这种受刑经历就不应当作为累犯前提;因为接受刑罚之际,行为人的
过失犯罪是不会构成共犯的。因为《刑法》明确规定了,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