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法院既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且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案件为侵权案件,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
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主要包括报警处理和自行协商处理两种处理方式。对于轻微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处理。但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案件,则必须要报警处理。
交通事故一般都是公安机关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交通事故案件管辖地在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属于侵权案件,对于侵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事故发生地。
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中。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中,发生机动车和机动车的碰撞事故时,双方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争议的,可以先记录好交通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和双方身份信息、车牌信息等,双方自
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