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施工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不动产案件的专属管辖范围,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使合同当事人存在约定管辖的情形,但因违背了专属管辖而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在诉讼中,当事人也不适用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一般情形下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经过以下法定程序: 1、当发包人出现违约行为,并导致无法施工时,施工单位应首先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2、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
法律是没有规定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几年有效期的。而依据法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的条款应该包括工程的期限,所以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效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并且在承包合同中载明相应期限。
工程设计合同需要审查以下内容: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 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在经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施工方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
垫资的建设工程合同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垫资时的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部分除外。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 2、合同适用对象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 3、合同形
无效合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为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能够返还的应当全部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同点: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 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