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公司恶意逃债,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能找股东讨债。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
公司股权继承是不需要公证书的。公证是对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不公证。股权继承只要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 1.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
母亲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以及情形有: 1、子女还处在哺乳期内,即两周岁内,应由女方抚养; 2、父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女方抚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
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实缴股权转让可以为0元,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亦有权转让其股权。至于是股权出让方还是受让方履行该义务,则取决于双方的约定。若双方皆未履行该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请求出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请求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 2、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则当自然人股东死亡时,其合法继承人愿意取得股东资格的,其他股东应当允许。 3、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取得股东资格,则应通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基本权利。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社保断缴后可以进行补缴。补交社保的流程是,首先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其次是准备好相关的原始资料,如职工本人档案或合同书,录用审批表,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并携带公章,到当地社保局填写补交申请表。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行使知情权: 第一种途径:通过名义股东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名义股东签署的协议或其他权利文件,要求名义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文件的书面申请行使知情权。 第二种途径:显名后行使知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行使知情权: 第一种途径:通过名义股东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名义股东签署的协议或其他权利文件,要求名义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文件的书面申请行使知情权。 第二种途径:显名后行使知
公司清算后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主体起诉。因为公司已经破产清算后已经注销,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这个主体,无法向该公司提起诉讼。所以,公司注销后,只能向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提起诉讼。未尽勤勉义务的管理人,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也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