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关联交易禁止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营利法人的投资者不得滥用投资者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滥用投资者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投资者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营利法人的投资者不得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法人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理方式:一般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在我国有关关联企业的规定主要在《公司法》第十四条。关联企业,是指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经济联系以及利益上的归属关系。通过控制和被控制关系形成的关联企业主要有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的各个子公司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公司之
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的证明:如果公司有公司相互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或者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公司所委派的,那么可以认定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
《公司法》关联关系的规定是: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是: 1、《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后,不能再出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方,主要应包括 (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
公司法对股东人数是这样规定的: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五十个以下;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一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
《公司法》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的规定是:超越范围经营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会被行政机关责令变更经营范围。但是因此签订的合同,并不是必然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