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
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一般也就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审查起诉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审查起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的诉讼程序活动。一般情况下,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
刑事诉讼法的追诉期限具体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为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
公诉科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案件疑难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补充证据的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限两次,重报后每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或一个半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公诉科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疑难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对于需补充证据的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限两次,重报后每次的办案期限为一个月或一个半月。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不超过一个月。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两个月。至于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九个月。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一般是一个月的时间,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若是刑事案件需要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