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子女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并且不赡养老人的行为并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范围内。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不赡养老人的继子女,如果与老人形成了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继子未履行赡养义务没有继承权。虽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中包含了子女。但这个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没有和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那么继子没有抚养权。
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
继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有无继承权,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继子女是未成年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尽了抚养义务,那么继子是有继承权的。否则,继子没有继承权。但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有负担能力而对继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是否有继承权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尽了抚养义务,那么继子是有继承权的。否则,继子没有继承权。但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有负担能力而对继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有的,即使是收养的孩子也是具有继承权的。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依据法律拟制形成了一种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具有抚养、赡养的义务,也有相互继承财产的权利。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养子女和生父母虽然
有继承权。收养的子女经过合法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形成法律的拟制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养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养子女有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按照遗产的继承顺位,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子女
养子不赡养父母仍然具有法定继承权,并且属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但如果养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在遗嘱中没有确定养子为遗产的继承人的,则养子不能继承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养子不赡养养父母是有继承权的,只有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会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
不是的。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是否赡养和是否继承没有因果关系,在遗产继承方面,如果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那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顺序来继承。
如果对方的收养行为是合法的,那个孩子与收养她的养父母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具有继承和被继承养父母财产的关系,无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