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破产中无效行为的规定是: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有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由于此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执行破产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启动破产程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暂停
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以其全部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制度。破产法是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其宣告破产,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其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分配或进行重整、和解等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对建立
首先,对于这种情况应当区分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如果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为,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若行为人主观为过失则不构成犯罪。其次,还要看是否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若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则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除
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根据破坏程度的不同可以是有违公德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一般破外公共财产的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和罚款。而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数额较大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若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
虚假破产罪的认定主要看公司和企业是否有以下行为:如果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虚假破产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的情况如下: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企业法人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下列要件构成: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执行过程中可以通过“执转破”制度来申请破产。“执转破”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之一,如发生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情形,则适用《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破产程序有: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符合相关情形的,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在此期间由管理人管理债务人的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执行中被执行人破产的,中止执行。在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以后,人民法院则应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按照企业破产还债程序,作为被执行人的债权人应当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和该破产企业的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