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转继承人继承财产后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转继承人在继承财产之前死亡的,则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转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权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获得,即有权继承其父或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子女只能接受父或母法定继承来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简单来说前者继承的是遗产
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林地承包的继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继承人不愿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可以由发包方或者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第2款专门对此作出
继承人死亡后的继承如下: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2、如果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遗产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如果转继承人死亡,则可以确定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各自的继承人;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后的转继承人等。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
死亡的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人死亡不能继承。死亡的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其继承人不愿继续承包的,可以由发包方或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进行折价补偿,继承人可将其价额作为遗产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