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或者结合有关的检验、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所谓鉴定结论,由法定鉴定部门或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的,通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
区分交通事故认定书与鉴定结论的办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出者是公安交警部门,它是由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而鉴定结论是办案人员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或者结合有关的检验、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根据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
不是的,但是通知书的内容就是鉴定结论的告知。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被定性为一种技术性的结论,与其它鉴定结论一样,都应归为证据,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可以决定是否予以采纳。不可否认,交通事故认定从表面上看具备了鉴定行为的一些特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但是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能,但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必须清楚,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交给当事人签字,只是让当事人确认收到,当事人即使签字,也只是确认签收了认定书,而不是确认同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结论。反之,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交通事故责任认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