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劳动争议仲裁的具体管辖原则包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权具有法定性原则;强制仲裁原则等。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诉讼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
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上述仲裁时效的限制。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的办案时限规定:一般要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结束;但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
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性规定如下: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
劳动争议管辖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管辖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管辖区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并且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更加合理,当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时,由前者管辖。此外根据劳动法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就近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即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劳动者无证据证明的应选择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只要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在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则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拥有管辖权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必须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上诉。当事人未在答辩期满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因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
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申请由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