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有区别的。工伤认定是对是否工伤进行确认,工伤鉴定是对工伤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工伤认定后工伤鉴定不一定都能成功。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
职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保险待遇。另外职工还可以获得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等。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6个月
工伤认定书没下来不能做工伤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因此,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能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相关内容为标准并以此来进行划分伤残等级。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问的平衡,也会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
工伤认定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也就是劳动能力鉴定,而且是必须做的。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伤残等级鉴定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性质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是经过工伤认定后才能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是指人身损害赔偿进行的司法鉴定,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认定决定作出时间关系不大,但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经过工伤认定程序。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