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当即死亡或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应当按照工伤对待。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在发病前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
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能算工伤了。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然发生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必须是在48小时以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算工伤,超过48小时了,不属于工伤,不能按照工伤
关于48小时内被认定为工伤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自杀的。
对“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为工伤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1、死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2、是否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依据劳社部函〔2004
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工伤认定标准: 1、死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 2、是否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后死亡。48小时的开始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始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开始时间; 3、抢救无效死亡后,48小时内是硬指标,如超过48小时内,
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法律中确实有规定48小时抢救时间的说明,但在具体工伤事故认定中,应当对具体情况进行界定,并不是说超过48小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 工作认定的关键在于,一是是工作时间,二是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如果符合这两点,都应当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