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投诉房屋质量问题的部门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
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视情况不同而进行维修养护等。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责任,则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者拨打 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如果你家的房子在保修期内,应该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你可以和开发商进行联系,由开发商对渗水部位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保修责任,你可以向当地建设局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31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
看房屋质量的保修期是否过了,如果过不了,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房屋质量评估要找专业机构。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报建委、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检查备案。房屋质量纠纷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
楼房质量问题找质检部门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商品房质量保证责任发生争议的,开发商未能解决或者对开发商解决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组织鉴定或者向建设行政部门投诉。可找住房质量管理局房屋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房屋质量检查。受害者可以向相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
房子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其解决方式有:1、找开发商协商。2、向相关部门投诉。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
楼房出现质量问题,且并未过保修期,可以联系质检站。同时可以联系开发商,要求承担维修责任。如果保修期已经届满,可以联系物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
楼房质量问题找质检部门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应确定是否处于房屋质量保修期内、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质量评估应寻找专业机构。
一般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处理楼房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
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视情况不同而进行维修养护等。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责任,则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者拨打 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房产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视情况不同而进行维修养护等。如果开发商不肯承担责任,则可向当地住建局投诉,或者拨打 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