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拆迁管理部门不能作为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资格证书,自行或接受拆迁人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组织签订和实施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单位;拆迁管理部门只是被委托实施、承担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实施单位。
诉讼期间拆迁人不可以拆迁,诉讼期间应停止实施拆迁,但是如果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当事人对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政裁决不服的或者对人民政府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协议子女一般不属于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子女为被拆迁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
离婚产生的诉讼费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离婚协议的教育费用一般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应由不直接抚养方负担部分或者全部,费用数额和支付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有很多种承担方式,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但是都是由主张的一方先交预交,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由谁负担。
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督促程序因债务人异议而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交通事故赔偿和其他所有法院受理的案件一样,在起诉时由原告按照诉请金额预交诉讼费,原告应当按照法院开具的《诉讼费缴纳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期限、方式等缴纳诉讼费,逾期不缴纳的,视为撤回起诉。最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需要承担的人,具体如下: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
民事诉讼律师费一般由自己承担,但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律师费用属于受害方的合理支出,在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法律援助、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担保权诉讼、仲裁案件中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