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即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
公司法注册资本新规内容: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限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
按实际收到的注册资本(会计上叫“实收资本”或“股本”)依万分之五税率贴花。 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按比例税率纳税的有各种经济合同及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注册资金的缴纳方式是认缴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
验资证明是指在注册公司时,需要向您的银行开户行(验资户)存入一笔资金,存入后需要有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你所存入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相关资金证明报告,又称“验资报告”,这是设立公司的前提条件之一,
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 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
注册资金一般指的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货币化后的总额体现,不存在减资的说法。减资指的是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的行为,即减少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从而降低股东的出资责任。 减资的具体程序如下: 1、董事会编制减资方案并提交给股东会或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二者存在性质不同、意义不同、类型不同的差别。 1、认缴是预期中可能会缴纳的钱。认缴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且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无重大风险; 2、实缴才是个人真正缴纳的钱。实缴制必须出资验
虚报注册资本罪,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处罚标准为: 申请公司登记的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虚报公司注册资本,欺骗登记主管部门,从而取得公司登记,涉嫌虚报公司注册资本金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