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虚假诉讼,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一、反诉,与本诉相对,指诉讼中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原告向被告提起的诉称本诉。反诉是本诉被告用以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进行辩驳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 二、反诉可以在被告人收到法
可以报警或者收集对方虚假诉讼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直接向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立案处理。
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 法院对虚假诉讼的处理方式有: 1
如果想要起诉对方虚假诉讼,首先要搜集对方虚假诉讼的证据用来证明其虚假诉讼,然后再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其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构成虚假诉讼罪的,一般情况下对其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以对其并处或者单独处以罚金;但是如果行为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同时对其处以罚金。如果实施虚
发现虚假诉讼,人民检察院应当将虚假诉讼的相关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反贪、反渎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实施虚假诉讼的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检察机关依法及时将案件线索及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 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虚假诉讼的法律特征是: (1)主体:为虚假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案发多于关系较密切的当事人之间,或亲属、朋友、同事、关联公司等,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2)客体:侵害的是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 (3)主观:故意。以侵占他人财产、获取
虚假诉讼的认定是: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行为人都以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