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代位继承的概念: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代位继承的条件: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先死于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遗产其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的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被
法定继承与转继承发生的先后顺序:法定继承开始后,但是遗产没有分割完成,继承人死亡的,转继承开始。在继承开始前或遗产分割后,不存在转继承的前提。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
第一顺序继承人绝对优先,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适用代位继承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的原因和法律原因; 2、被代位继承人仅
代位继承适用范围应该是: 一、根据规定,只有代位人的年轻一代有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 二、代位人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还包括法律制定的血亲: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
非继承人可通过如下方式继承遗产: 1、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
代位继承适合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前提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因此,当被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任意一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或被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其中,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要看老人是否有其他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并不是说代位继承了就一定要承担赡养义务,二者没有必然联系的。老人有子女的,由子女赡养。子女全都去世的,由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