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如果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去上班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未上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相应的残待遇。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1、工伤职工停止工作,在工伤治疗期间,包括住院期和出院后休养期,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则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依法予以延长。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但上班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未上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员工工伤怎么算工资待遇: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进行发放,如果没有平均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按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进行发放。
员工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到最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3、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待遇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计算: 1、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根据
工伤休养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
员工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员工的工资不发生变化,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根据医院的建议、伤情的判断,从员工受伤无法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停工留薪不得超过12个月。但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