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我国刑法目前没有规定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只有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其主观要件为行为人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进行抢夺或窃取和客观要件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应当由自诉人向法院提起。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
符合以下要素会构成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1.主观要素: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素: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条件有犯罪人侵犯了国家档案的管理制度,同时犯罪人在客观上违反了档案法的规定,并且犯罪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以及犯罪人在主观上是故意实施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擅自出售国有档案罪: 一、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的; 3、侵权对象是国家档案管理制度; 4、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违反档案法规定,擅自出卖国家所有档案。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国家对于国有档案的管理方面的制度,如果没有经过有关机构的同意,擅自就将这些档案作为交易进行转让,那么只要达到了刑事犯罪的年龄,也就是16岁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档案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私自出售、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犯罪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认定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需要满足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
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一个是主体要件,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2、主观要件,是指行
盗窃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它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在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构成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