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当事人解除或变更合同需要考虑下列因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情形;变更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以及当事人是否具有需要的行为能力等。
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包括: 1、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等事项,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4、公司法解散的其他原因。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预期违约。 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所谓明示预期违约,是指债务人以通知或声明的方式表示到期将不履行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有效,但质押权一般无效。股权质押合同一般自主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之日起生效,股权质押合同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质押权不予生效。
股权质押基本程序:了解出质人及股权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签字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股权质押生效条件: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债权转让抵押权质权不会随之转让,质押合同再次转让是无效的,要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才能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质押合同并不是随之转让的,有些质押合同再次转让是无效的,要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才能转让。
股权质押需要签订合同并进行登记。需要质押申请书、营业执照、股权质押合同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质押。
股份质押是一个中性名词,利好利空的判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股权质押的效力包括: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质权保全权。
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是: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出现此种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流程为股权质押决议;提出股权质押贷款申请;签订书面贷款合同和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股权质押贷款融资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