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行政处罚案件终止调查的情形有没有违法事实的;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嫌疑人死亡的等。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行政处罚案件终止调查的情形:行政案件中没有发现违法事实的;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嫌疑人死亡的;或者具有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如果具有上述情形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应当终止调查。
行政处罚终止的情形有: 1、行为人没有实施违法事实的; 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不再追诉的; 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民事案件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案件按照特别程序
行政案件终止调查法定情形:没有违法事实的;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以下: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
首先要明确,在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都会涉及到执行的问题。在民事案件中会涉及到当事人诉求的执行,包括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在刑事案件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从而惩罚犯罪,由法院行使审判权。若经审判构成了犯罪并判处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体检机关以上负责人准许,终止调查: (一)无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做法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丧命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强制执行措施时,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会终结执行程序: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
终结再审程序的情形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
终结执行的情形有: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