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涉外离婚根据当事人的情况确定管辖,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人和外国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都是中国人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保险合同的纠纷,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运输合同的管辖纠纷问题,是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
离婚案件中涉及债务纠纷的,法院除对是否判离作出决定外,还会对债务进行判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首先要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不用进行分割,由一方单
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离婚财产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的确认: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离婚后房屋纠纷的管辖如何规定的相关问题,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一般的民事管辖,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但是因房屋发生的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
离婚后房屋纠纷的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房屋发生的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
涉外离婚时,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住所地有权管辖。如果是对处于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提起离婚诉讼,那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离婚中的房产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的,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房产纠纷依法享有管辖权。
涉外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是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
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此外,在国内结婚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