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债务人死亡是可以索要欠款的。债务人死亡,其留有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主张偿还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
债权未到期不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未到期不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应当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已到期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
如果债务人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死亡,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另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该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只是个人欠款,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但是前提是债务人的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因为一旦放弃继承,债务也不应由该
债权未到期不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应当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已到期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
债务人死亡后有遗产的债权人能索要欠款。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和继承人,则债权人还能索要欠款。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但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还,也可以不还。
债务人死亡了,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和继承人,则债权人还能索要欠款。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但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还,也可以不还。
债权人在下列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或者债务人怠于行使与其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具体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时间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没有债权的存在,就没有代位权的存在。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 3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且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方可达到债权保全之目的。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和从权利;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并且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债权人的代位权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行使,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代位权。如果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