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刑事诉讼法中第75条规定,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
法律规定中从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条件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
可以。按照规定,在尚未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监视居住人是不能会见他人的。但是这里的他人并不包括与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以及聘请的律师。从这点上来看,聘请的律师是可以会见监视居住人,并且此时还不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从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逮捕条件,具有5种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
1、犯罪嫌疑人被监护居住后,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发进行逮捕,而逮捕前可以先行拘留,所以监视居住可以直接拘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可以转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如果是被行政拘留,被拘留人的近亲属的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如果是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会见。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