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的认定应当是: 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2、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 3、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4、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 5、向不特
非法集资的特点包括: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最近的变化: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
过失犯罪存在转化,过失犯罪向故意犯罪的转化。过失犯罪向故意犯罪的转化,是指行为人在构成过失犯罪之后,以过失犯罪为条件并在过失犯罪的心理基础上,又产生故意犯罪心理,放任或追求新的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
一般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含个人和单位)吸取资金的行为,且又同时具有如下情况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1、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以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
对于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公司员工,如果是起主要作用的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的,则按照集资诈骗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其辅助或次要作用的员工,应当按照集资诈骗罪的规定,在法定的量刑基础上,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